1949年巴布亚与新几内亚法案 编辑
《1949年巴布亚与新几内亚法案》是澳大利亚议会通过的一项法案,其替代了《1905年巴布亚法案》和《1920年新几内亚法案》,更改了巴布亚领地和新几内亚领地的领土地位,合并其行政部门组成巴布亚新几内亚领地。该法案确立了地方法规,尽管领土仍在澳大利亚的控制之下。《1975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法案》废除了该法,允许巴布亚新几内亚脱离澳大利亚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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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巴布亚法案》是澳大利亚议会通过的一项法案,该法案将巴布亚领地从英国移交给澳大利亚。法案的完整标题是:《一项接受英属新几内亚为澳大利亚联邦及其政府管辖下的领土的法案》。该法案正式将巴布亚纳入澳大利亚的海外领地,并一直有效,直到《1949年巴布亚与新几内亚法案》通过后,巴布亚与新几内亚合并。
1975年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法案》是澳大利亚议会通过的一项法案。这项法案替代了《1949年巴布亚与新几内亚法案》和改变了巴布亚新几内亚领地的领土地位,使巴布亚新几内亚得以独立。该法案将1975年9月16日定为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独立日,并终止了澳大利亚在该国的所有剩余主权和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