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性罪行法令 编辑
《1956年性罪行法令》是英国的国会法令之一,自1957年至2004年间,该法令一直是英格兰刑法中,针对性犯罪的条文。至2004年5月1日,随着《2003年性罪行法令》正式生效,该法令大部分条文被废除,仅保留第33-37条,其中于2003年增补的第33A条是为针对妓院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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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谢尔修正案,即英国《1885年刑法修正案》第11条,该修正案将“严重猥亵”在英国定为犯罪行为。而在司法实践中,该条款被广泛应用于起诉那些无法证明实际鸡奸的男同性恋者。针对鸡奸的刑罚为终身监禁,而在1861年之前甚至可以判处死刑。因为鸡奸罪的处罚相当严厉,这导致成功起诉的案例非常少。相对比,新条款的执行力度要强得多。同时,该条款还旨在提高异性性行为的同意年龄。拉布谢尔修正案被《1956年性罪行法令》中的第13条取代并废止;而该法随后又被《1967年性犯罪法》废止,而新法部分将男同性恋性行为给无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