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西班牙宪法公投 编辑
1978年西班牙宪法公投是西班牙于1978年12月6日对是否实施1978年西班牙宪法的一次公民投票,结果以压倒性多数得到支持,支持率达91.8%,投票参与人数达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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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西班牙宪法 是西班牙的现行的宪法,由时任议长兰德里诺·拉维莱·阿西纳等法律界专家起草,于1977年11月表决通过,并在1978年西班牙宪法公投后实施,结束了将近40年的佛朗哥军政独裁时期,是西班牙向西班牙民主转型的重要里程碑。该部宪法规定西班牙的国家主权属于全体西班牙人民,政体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西班牙君主是虚位元首,君主代表国家但不享有实权,行政权由西班牙首相掌理。立法权归于西班牙议会,由参议院、众议院两议院组成,其中后者负责指名首相人选。
1978年西班牙宪法 是西班牙的现行的宪法,由时任议长兰德里诺·拉维莱·阿西纳等法律界专家起草,于1977年11月表决通过,并在1978年西班牙宪法公投后实施,结束了将近40年的佛朗哥军政独裁时期,是西班牙向西班牙民主转型的重要里程碑。该部宪法规定西班牙的国家主权属于全体西班牙人民,政体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西班牙君主是虚位元首,君主代表国家但不享有实权,行政权由西班牙首相掌理。立法权归于西班牙议会,由参议院、众议院两议院组成,其中后者负责指名首相人选。
西班牙自1978年举行1978年西班牙宪法公投后,新政府废除了弗朗西斯科·弗朗哥独裁的部分法律,该国的人权状况明显改善,包括工会运动、示威游行和罢工均得到合法化。在西班牙内战后到弗朗西斯科·弗朗哥垮台前之前西班牙是西欧人权最差的国家。佛朗哥统治下的西班牙的人权状况常常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及纳粹德国进行类比。
1978年西班牙宪法 是西班牙的现行的宪法,由时任议长兰德里诺·拉维莱·阿西纳等法律界专家起草,于1977年11月表决通过,并在1978年西班牙宪法公投后实施,结束了将近40年的佛朗哥军政独裁时期,是西班牙向西班牙民主转型的重要里程碑。该部宪法规定西班牙的国家主权属于全体西班牙人民,政体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西班牙君主是虚位元首,君主代表国家但不享有实权,行政权由西班牙首相掌理。立法权归于西班牙议会,由参议院、众议院两议院组成,其中后者负责指名首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