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健中枪事件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香港警察以子弹击中的一宗事件,为香港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曾志健在参与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时,在与其他示威者以金属水管及海棉浮板抵挡追打在场市民的警员期间,被开枪击中左胸,后来曾志健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邱宏达亦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事后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区域法院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而博士生邱宏达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监禁1年。同案另外4人在2021年5月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及纵火等罪成,被判监禁51至56个月。
曾志健中枪事件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香港警察以子弹击中的一宗事件,为香港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曾志健在参与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时,在与其他示威者以金属水管及海棉浮板抵挡追打在场市民的警员期间,被开枪击中左胸,后来曾志健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邱宏达亦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事后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区域法院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而博士生邱宏达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监禁1年。同案另外4人在2021年5月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及纵火等罪成,被判监禁51至56个月。
曾志健中枪事件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香港警察以子弹击中的一宗事件,为香港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曾志健在参与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时,在与其他示威者以金属水管及海棉浮板抵挡追打在场市民的警员期间,被开枪击中左胸,后来曾志健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邱宏达亦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事后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区域法院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而博士生邱宏达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监禁1年。同案另外4人在2021年5月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及纵火等罪成,被判监禁51至56个月。
曾志健中枪事件是指香港中五男生曾志健被香港警察以子弹击中的一宗事件,为香港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警察以实弹击中示威者的首例。曾志健在参与2019年10月1日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示威时,在与其他示威者以金属水管及海棉浮板抵挡追打在场市民的警员期间,被开枪击中左胸,后来曾志健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身旁同被防暴警察制服的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邱宏达亦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事后曾志健流亡海外缺席区域法院聆讯,遭法庭发出拘捕令。而博士生邱宏达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的交替控罪,被判监禁1年。同案另外4人在2021年5月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及纵火等罪成,被判监禁51至5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