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上诉法官,简称上院法官,是指根据《1876年上诉司法权法令》任命、负责在英国英国上议院行使其上议院司法职能的法官,对英国本土绝大部分案件扮演终审法院法官的角色。一众常任上诉法官之中,地位最高的一位称作首席常任上诉法官,地位相当于后来的联合王国最高法院院长。
常任上诉法官,简称上院法官,是指根据《1876年上诉司法权法令》任命、负责在英国英国上议院行使其上议院司法职能的法官,对英国本土绝大部分案件扮演终审法院法官的角色。一众常任上诉法官之中,地位最高的一位称作首席常任上诉法官,地位相当于后来的联合王国最高法院院长。
常任上诉法官,简称上院法官,是指根据《1876年上诉司法权法令》任命、负责在英国英国上议院行使其上议院司法职能的法官,对英国本土绝大部分案件扮演终审法院法官的角色。一众常任上诉法官之中,地位最高的一位称作首席常任上诉法官,地位相当于后来的联合王国最高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