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简称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监察机关,为国家级副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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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省级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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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简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省级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简称安徽省监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的省级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取代安徽省监察厅的职能。安徽省监察委主任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负责。安徽省监察委现任主任为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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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北京市监察委,是上北京市的省级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29日,取代北京市监察局的职能。北京市监察委主任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负责。北京市监察委现任主任为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北京市监察委,是上北京市的省级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29日,取代北京市监察局的职能。北京市监察委主任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负责。北京市监察委现任主任为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雍。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简称重庆市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的省级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简称贵州省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的省级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简称安徽省监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的省级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取代安徽省监察厅的职能。安徽省监察委主任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负责。安徽省监察委现任主任为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