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简称“国家外经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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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一个部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被撤销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1982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贸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一个部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被撤销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1982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贸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一个部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被撤销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1982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对外贸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一个部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被撤销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1982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存在的部门,负责对外贸易事务。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个单位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国对外贸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设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外贸易事务。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