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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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男,湖北枝江人,中国法学家,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黄松有,广东省澄海区人,法学博士,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2002年起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主张宪法司法化,至2008年被免职调查,2010年被以黄松有受贿贪污案判处无期徒刑。
陶凯元,女,湖南湘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民主党派中国民主促进会领导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南英,男,陕西汉中人,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兰阶,男,湖北省麻城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松有受贿、贪污案,简称黄松有案,是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宗刑事案件。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黄松有,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移交给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被告人黄松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涉嫌贪腐犯罪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他于2010年3月9日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