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与捷克关系 编辑
中华民国与捷克关系是指中华民国捷克共和国之间的关系。捷克斯洛伐克与中华民国于1930-1949年有官方外交,断交后直至1990年代,于对方首都互设实质大使馆的代表机构。捷克政府采行“一个中国”政策,但大致维持与海峡两岸关系平衡接触交往,并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岸争议。近年来,在经贸、文教、科技、观光等领域交流频繁,双边实质关系稳定。哈维尔捷克总统任内及卸任后,对中华民国采取友好态度,双方政府官员与国会议员至今亦常互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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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经济文化办事处,是捷克政府设立于台湾的官方办事处。在捷克与中华民国双方没有中华民国与捷克关系的情况下,办事处实际上行使外交代表机构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