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称号 编辑
荣誉称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军人的一项奖励措施,是现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中的第二级。授予的对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军人、民兵和支前人员,以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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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富国,贵州省湄潭县人,现任南部战区陆军微信公众号播音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军衔。2018年10月11日,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陆军云南扫雷大队四队作业组组长,在边境扫雷行动中为掩护战友身负重伤,失去双手和双眼,被授予“排雷英雄战士”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称号、个人立功奖章。
方永刚,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教授,2007年被中央军委授予“忠诚党的创新理论的模范教员”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称号
张超,湖南岳阳市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少校、一级飞行员、烈士。2016年4月27日在舰载机陆上模拟着舰训练中因歼15电传故障牺牲,后被追授一级英雄模范勋章及“逐梦海天的强军先锋”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称号、“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挂像英模。
1951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召开组织工作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立功与奖励工作条例》制定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立功条例》。依据该条例,中国人民志愿军确认了1950年以来授予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称号,并依照该条例对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