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是中国共产党的省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监察机关,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17年至2018年陆续建立,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和任命产生,接受同级人代会和上级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外的与之平行的国家机关,与同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这一制度是对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反贪部门的重组和优化,被认为是以习近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所推行的针对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制度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8年3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