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编辑
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9年3月15日至28日在南京召开,代表406人,正式代表247人,代表全国63万党员,大会主席团9人,蒋中正胡汉民谭延闿孙科朱家骅古应芬陈果夫、陈耀恒、于右任九人。会上蒋介石作党务报告,谭延闿作政治报告,何应钦作军事报告,陈果夫作监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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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是中国国民党的最高幕僚长,负责协调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各项事务。中国国民党于1929年3月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为秘书处首长,综理秘书处事务,首任秘书长为张其昀。1938年3月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因应党的体制由集体领导改为总裁制,秘书长改为承中国国民党主席之命,依中央执行委员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之决议,掌理一切事务,成为党的幕僚长。1952年10月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设立中央委员会秘书长一职。秘书长由中国国民党主席提名,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任命。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是中国国民党的最高幕僚长,负责协调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各项事务。中国国民党于1929年3月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为秘书处首长,综理秘书处事务,首任秘书长为张其昀。1938年3月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因应党的体制由集体领导改为总裁制,秘书长改为承中国国民党主席之命,依中央执行委员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之决议,掌理一切事务,成为党的幕僚长。1952年10月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设立中央委员会秘书长一职。秘书长由中国国民党主席提名,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任命。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是中国国民党的最高幕僚长,负责协调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各项事务。中国国民党于1929年3月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为秘书处首长,综理秘书处事务,首任秘书长为张其昀。1938年3月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因应党的体制由集体领导改为总裁制,秘书长改为承中国国民党主席之命,依中央执行委员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之决议,掌理一切事务,成为党的幕僚长。1952年10月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设立中央委员会秘书长一职。秘书长由中国国民党主席提名,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