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副主席,简称国民党副主席,是中国国民党主席的副手,民国82年8月17日,中国国民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国民党党章》修正案,增设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经全代会同意任命。民国109年9月6日,《中国国民党党章》中副主席规定由“要置副主席”改为“得置副主席”,容许主席不任命。
中国国民党副主席,简称国民党副主席,是中国国民党主席的副手,民国82年8月17日,中国国民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国民党党章》修正案,增设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经全代会同意任命。民国109年9月6日,《中国国民党党章》中副主席规定由“要置副主席”改为“得置副主席”,容许主席不任命。
中国国民党副主席,简称国民党副主席,是中国国民党主席的副手,民国82年8月17日,中国国民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国民党党章》修正案,增设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经全代会同意任命。民国109年9月6日,《中国国民党党章》中副主席规定由“要置副主席”改为“得置副主席”,容许主席不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