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关系 (1911年-1941年) 编辑
1911至1941年间,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德国历史之间从合作到交恶宣战的关系,有重要历史意义。中德合作使两国结成一定程度之联盟,密切的合作使中国的工业和军备迅速进步,尤其是在中国抗日战争之前。此时期的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直在民国军阀割据与列强环伺下艰难生存。1928年,国民政府完成国民革命军北伐,虽在名义上统一了军阀动荡之中的中国,不过于同时期,日本对外扩张,主张对中国发动战争的鹰派势力抬头。有鉴于此,中华民国急需现代军备和国防工业以获得自卫生存的能力,而德国则需要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促成两国于20至30年代合作。虽然合作的蜜月期自1933年纳粹党当政开始到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结束,仅不足4年,而且实质的工业改革也到1936年才开始;但中德合作仍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同样,中德合作也大大提高了中国抵御日本的侵略的能力。例如中国组建国军德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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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业五年建设计划,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在1936年3月提出的蓝图,提出要在中南省份创设工业原材料基地,为逼在眉睫的日本侵略做准备。计划由德国军事顾问团帮助下定稿。因为获中德关系,1936年6月落实为中德三年计划。精研中德关系史的学者柯韦林称之为“国民党的大跃进”。
对德宣战案是1917年4月至5月期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激烈讨论是否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对德国宣战的议案。2月至3月时国会已通过中德关系。主战派以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段祺瑞为首,但5月被报章揭露他向日本秘密借款“西原借款”,议案暂缓。7月张勋复辟失败后,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引咎辞职,反对参战的势力大挫。国务院第二次段祺瑞内阁在1917年8月14日宣布对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宣战,废除中德、中奥条约,收回天津市,汉口德奥租界,并援助协约国。对德宣战案的斗争在宏观上属于府院之争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与德国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关系。1913-1941年,两国有中德关系,但曾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断,第二次断交后由于同盟国军事占领德国与冷战缘故,中华民国只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保持非官方交流直到1990年两德统一。目前均在对方首都互设实质大使馆的代表机构。
中德关系指中国和德国之间的外交关系。中德两国从19世纪末开始进行直接的交流。刚刚完成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参加了八国联军。之后,两国持续了大约30年的中德关系,直到阿道夫·希特勒联合日本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两国成为了敌对双方。二战结束之后,德国战败,被分裂为两个国家,在冷战中,德国被分为两个国家,即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两国分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于1949年10月27日和1972年10月11日。1990年,冷战进入尾声,两德统一,两国关系进入迅速发展阶段。目前中德关系被双方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
中华民国与德国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关系。1913-1941年,两国有中德关系,但曾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断,第二次断交后由于同盟国军事占领德国与冷战缘故,中华民国只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保持非官方交流直到1990年两德统一。目前均在对方首都互设实质大使馆的代表机构。
对德宣战案是1917年4月至5月期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激烈讨论是否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对德国宣战的议案。2月至3月时国会已通过中德关系。主战派以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段祺瑞为首,但5月被报章揭露他向日本秘密借款“西原借款”,议案暂缓。7月张勋复辟失败后,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引咎辞职,反对参战的势力大挫。国务院第二次段祺瑞内阁在1917年8月14日宣布对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宣战,废除中德、中奥条约,收回天津市,汉口德奥租界,并援助协约国。对德宣战案的斗争在宏观上属于府院之争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与德国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关系。1913-1941年,两国有中德关系,但曾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断,第二次断交后由于同盟国军事占领德国与冷战缘故,中华民国只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保持非官方交流直到1990年两德统一。目前均在对方首都互设实质大使馆的代表机构。
中德关系指中国和德国之间的外交关系。中德两国从19世纪末开始进行直接的交流。刚刚完成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参加了八国联军。之后,两国持续了大约30年的中德关系,直到阿道夫·希特勒联合日本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两国成为了敌对双方。二战结束之后,德国战败,被分裂为两个国家,在冷战中,德国被分为两个国家,即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两国分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于1949年10月27日和1972年10月11日。1990年,冷战进入尾声,两德统一,两国关系进入迅速发展阶段。目前中德关系被双方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
中德关系指中国和德国之间的外交关系。中德两国从19世纪末开始进行直接的交流。刚刚完成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参加了八国联军。之后,两国持续了大约30年的中德关系,直到阿道夫·希特勒联合日本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两国成为了敌对双方。二战结束之后,德国战败,被分裂为两个国家,在冷战中,德国被分为两个国家,即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两国分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于1949年10月27日和1972年10月11日。1990年,冷战进入尾声,两德统一,两国关系进入迅速发展阶段。目前中德关系被双方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
对德宣战案是1917年4月至5月期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激烈讨论是否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对德国宣战的议案。2月至3月时国会已通过中德关系。主战派以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段祺瑞为首,但5月被报章揭露他向日本秘密借款“西原借款”,议案暂缓。7月张勋复辟失败后,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引咎辞职,反对参战的势力大挫。国务院第二次段祺瑞内阁在1917年8月14日宣布对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宣战,废除中德、中奥条约,收回天津市,汉口德奥租界,并援助协约国。对德宣战案的斗争在宏观上属于府院之争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