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 编辑
义务,指应尽的责任,应该要做的事。义务可能来自于宗教、伦理道德、社会关系、法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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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法,又称劳动法,泛指与劳工事宜有关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法律主体,又称法律关系主体或权利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负担义务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主体。在不同类型的法律中,有不同类型的主体而不限于人,例如在动物保护的相关法令中,动物也可以作为权利主体。
财产来源不明罪乃近代国家为了防止公务员假借亲友或交易、借贷名义进行贪污或收贿之实,因此针对有贪污或收贿嫌疑的公务员,或公务员收入明显不符其支出者,要求交代其财产来源。凡无法说明其财产来源者,即采用有罪推论。此罪的立法精神在于举证责任转换:一般情况下,为保障被告的人权,举证责任在于原告,刑事诉讼皆采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不必自证己罪;但此罪则反过来,在查获被告有贪污或收贿嫌疑的“不明来源财产”时,被告有义务说明其财产来源。
在民法中,权利能力是指可以享受权利、负担义务的能力。享有权利能力者,即为权利主体,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得为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之主体。
程序法关乎权利与义务程序的规定,在法学分类中,是相对于关于权利与义务本体之实体法的类别。换句话说,实体法仅规定权利义务,尚不足以落实权利义务内涵,需要有实现权利义务手段方法,因此程序法又称手续法。
外来移民,为那些由一个国家或区域,移动到并长期居留于另外一个国家或区域,在移居地从事生计性的经济活动,并被课以当地社会义务的个人或人群。
公民不服从,或称等,是一种政治参与形式。透过象征性的、自觉违法规范的手段,行为公民旨在透过公民不服从行为消除不公正的局面,从而强调他的道德参与权。规范可以透过国家或国家结构中的一个单位的法律、义务甚至行政命令来体现。象征性的违犯意在影响舆论的形成,以消除不公。不服从者自觉接受根据适用法律对其行为进行惩罚。参与者经常声称拥有抵抗权,然而,这与某些宪法赋予的抵抗权不同。那些实行公民不服从的人关心的是在现有秩序内执行公民权利和人权,而不是旨在取代现有统治结构的抵抗。但是,公民不服从和抵抗的行动方法和形式在许多情况下是相同的。
准直辖市为中华民国所独有之过渡性质的行政建制,并非正式的行政区划用语,意即法律并无明文订定建制方式、权利义务及其意义,而以准用直辖市之规定的方式做一概括性的规范。
台湾存托凭证,又称“第二上市”,指该企业已经在国外上市,另外在台湾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以存托凭证挂牌,进行募资。此存托凭证持有者和该公司普通股的投资者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在2008年6月松绑台湾存托凭证政策,陆续开放香港证交所、韩国交易所上市公司来台发行。2010年3月开放香港红筹股得来台申请TDR,截至2010年11月底,由原本的4档新增25档,产业类别包含食品、航运、整合IT服务商与水资源...等。2011年6月1日起台湾存托凭证实施公开申购承销新制。公开申购比率将由现行最高的35%提高到50%,中签率可望明显提高。2011年10月3日起实施盘中暂停交易及盘中恢复交易,让市场运作达到最适状态及维护投资人权益。2019年,累计来台筹资TDR的企业,把从台湾集资的资金汇回母国至少将近600亿,财信传媒董事长谢金河在脸书个人主页张贴文章指出“台湾的投资人高价抢进TDR的,如今都只剩零头,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这是官僚政策杀人的经典代表作”。
社会角色指个人在社会关系位置上的行为模式。它规定一个人活动的特定范围和与人的地位相适应的权利义务与行为规范,是社会对一个处于特定地位的人的行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