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律学堂 编辑
京师法律学堂是清朝末期存在于北京的一所官办法律学堂。
1901年,清朝光绪皇帝实行新政。1906年10月,应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伍廷芳等人的奏请,清政府在京师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官办法律学堂——京师法律学堂,是近代意义上的正规专门法学教育的开始。
1
相关
国立北京法政大学,常简称为北京法政大学,是一所已不存在的大学。北京法政大学的前身是1912年由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以及京师财政学堂三校合并成立的“北京法政专门学校”。1923年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改变学制、升格为北京法政大学。1927年8月,国立北京法政大学与另外八所院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成为京师大学校的一部分。
国立北京法政大学,常简称为北京法政大学,是一所已不存在的大学。北京法政大学的前身是1912年由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以及京师财政学堂三校合并成立的“北京法政专门学校”。1923年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改变学制、升格为北京法政大学。1927年8月,国立北京法政大学与另外八所院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成为京师大学校的一部分。
国立北京法政大学,常简称为北京法政大学,是一所已不存在的大学。北京法政大学的前身是1912年由京师法律学堂、京师法政学堂,以及京师财政学堂三校合并成立的“北京法政专门学校”。1923年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改变学制、升格为北京法政大学。1927年8月,国立北京法政大学与另外八所院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成为京师大学校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