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编辑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理论和实践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组成部分。这个概念由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在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021年,习近平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再次提出并解释此概念,指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六个坚持,包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和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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