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宪兵,为中华民国国军中具有军法、司法警察权力的执法部队;其管辖机关原为直属中华民国国防部宪兵司令部,2012年降编为国防部参谋本部宪兵指挥部,2021年5月后改为直属国防部。因具有执法权,并拥有独立的指挥、人事、后勤补给系统,故不隶属于国防部陆军司令部,其地位类似于古代之禁军,主要任务之一是保护中华民国总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等。
中华民国宪兵,为中华民国国军中具有军法、司法警察权力的执法部队;其管辖机关原为直属中华民国国防部宪兵司令部,2012年降编为国防部参谋本部宪兵指挥部,2021年5月后改为直属国防部。因具有执法权,并拥有独立的指挥、人事、后勤补给系统,故不隶属于国防部陆军司令部,其地位类似于古代之禁军,主要任务之一是保护中华民国总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等。
台湾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汽、汽客运、汽公司、台湾客运,是昔日在台湾提供巴士服务的公营企业。1980年成立时一度为具独占地位的公路客运事业,但因人事支出负担及1990年代公路客运自由化等因素导致亏损严重。台汽于2001年起进行分拆与民营化,公路客运业务改由职工集资成立的国光客运接手经营,之后仅有债务与土地资产处理之业务,最终于2011年7月1日正式解散。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等。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等。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为中华民国新北市最高消防行政机关,负责新北市的消防救灾事宜,及市内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及训练等事务,下辖7个救灾救护大队、1个特种搜救大队。
成本中心是指对成本和费用承担控制、考核责任的中心,涉及范围是最广,只要有成本费用发生的地方,都可以建立成本中心,从而在企业形成逐级控制、层层负责的成本中心体系。有别于利润中心,成本中心是一些没有直接利润的部门
,例如工程、资讯科技、会计、人事、采购、生产等部门。
内政部消防署是中华民国消防与灾难应对事务的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隶属于中华民国内政部,负责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训练等事务规则之订定,同时监督中华民国政府之消防局与各式特种消防组织,对于各地方政府之消防机构则无人事命令权及财政支配权。署本部设于新北市新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