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 编辑
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构政治权力机构的类型之一,常见于社会主义国家,另外也做为部分政党的名称。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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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等。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代为行使甘肃省人大的权力。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代为行使其权力。同级类似机构为吉林省政协,为咨询机关。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代为行使其权力。同级类似机构为吉林省政协,为咨询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等。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代为行使江西省人大的权力。同级类似机构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委员会,为咨询机关。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代为行使甘肃省人大的权力。
自治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单位,自治州为民族自治地方,地位介于中国一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中国大陆设立自治州的有中国一级行政区和自治区。自治州管辖的县级行政区为县、自治县、县级市。至2012年末,中国大陆共有30个自治州。民族自治州通常亦简称为“州”,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简称“延边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研究等。
市委书记,全称市委员会书记,越南则称之为市委秘书,北韩称之为市委员会责任秘书在中国是指中国共产党设在市一级的委员会负责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分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四种,所以市委书记的级别可以是直辖市市委书记、或副省级、或正地级、或正县级。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各级行政机构实行党委负责制,所以市委书记是所在市的实际最高负责人,地位在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市长之上。另外在共产主义国家北韩,社会主义国家越南、古巴、老挝等,也有设置市委书记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