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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第99-1条修正乌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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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第99-1条修正乌龙事件是2013年5月31日
中华民国行宪后第8届立法院
通过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会计法 (民国108年)|s:会计法 (民国108年)
》第99条之1修正案引发的争议事件。立法院该日深夜经朝野
党团
协商同意,迅速
三读通过
《会计法》第99条之1修正案,将原仅适用于行政首长的
特别费
报支、核销除罪化,扩大到民意代表与大专院校职员、研究人员支用政府补助的研究计划费的报支、核销。由于修正条文溯及既往部分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各民意机关支用的业务费等不追究责任,使得修正案通过后,
立法委员
颜清标
用公款喝花酒将获得除罪,引起各界挞伐。该修正案与早先被提出的类似修正案一样,被舆论称为“颜清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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