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戏 编辑
侗戏是侗族聚居区常见的戏剧类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杨开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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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顶,侗族习俗,意为“村寨之间青年男女集体性的社交活动”。农历正月举行,各寨轮流做东道主。届时,甲寨向乙寨发出红帖邀请,乙寨则组织二三十名男女青年到甲寨去唱侗歌演侗戏。每晚演出完毕,又三三两两在歌堂里行歌坐月。数日后,乙寨客人离去时,主寨青年赠送粮食、糕点、糯米粑粑等。客人回寨后邀请全体青年男女共食甲寨馈赠的礼物,边吃边唱,表示领受甲寨青年的美好心意。轮流相邀,结伴走寨,达到交往、联谊之目的。
门龙绍女》,贵州侗戏作品。侗族戏师石玉秀根据民间叙事歌《门龙》改编。原戏唱词有260多首,一场需连演三天两晚。1981年从江县侗族戏师梁松年将侗戏其译成汉文本。1986年,李瑞眩又将其整理为十场。
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侗族舞蹈不像西北游牧民族的舞蹈那样,有其强烈、奔放的快节奏,步幅很大的跳跃,速度很快的旋转,以及难度较高的动颈、拍脚等动作,而是突出表现舞蹈的抒情性、韵律感和群众性特征,以及对日常劳作和自然万物的模拟性内容。更为重要的是,侗族的舞蹈总是要伴之以侗歌,其舞蹈本身并未分离成一个独立的艺术形式,或者可以这样说,侗舞在很大程度上是侗歌的陪衬,是侗族大歌的形体语言的延伸,是为了更完美地表达歌声的另一种物化方式。如果说,侗戏从本质上讲,是侗歌在舞台表演程式上的展现的话,那么,侗舞也就是通过形体动作来展示其艺术表现力的侗歌。在这里,侗歌既可视作侗族艺术的主体,又可看成是侗族艺术的源头。
三郎五妹》,贵州侗戏作品,榕江县三宝侗戏戏师吴丙兴根据侗族民间故事改编,后由普虹翻译成汉语、整理为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