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版权 编辑
翻版,亦即是“盗版” ,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作品、出版物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以及以此行为制成的侵权产品。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这种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会受到所在国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和盗版音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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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名市场是美国贸易代表处对侵犯版权的线上或者实体市场/平台的称呼。最早在2006年的《特别301报告》中提出这个概念,并整理出“恶名市场名单”,2010年“恶名市场名单”开始独立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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