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编辑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于2003年10月17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旨在保护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截止2018年,世界上共有178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
7
图片 0 图片
评论 0 评论
匿名用户 · [[ show_time(comment.timestamp) ]]
[[ nltobr(comment.content) ]]
相关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 第四章规定,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 第四章规定,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是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成立的政府间国际机构,于2006年11月18至19日在阿尔及尔召开首届会议。 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成员由24个公约缔约国代表所组成,任期四年。截止2017年7月,委员会已举行了11次会议。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 第四章规定,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该公约在国际一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迄今共有42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公布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该名录包含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 第四章规定,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 第四章规定,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 第四章规定,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 第四章规定,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该公约在国际一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迄今共有42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公布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该名录包含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