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 编辑
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简称中管高校,俗称“副部级高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属高校中31所普通高等学校的统称。中管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个人高配副部长级,并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其任免由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中管高校党委、纪委由中共中央直接管理。但中管高校本身的行政级别仍为正厅级,中管高校下属学院、内设机构为正处级,与其他本科高等学校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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