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特种考试 编辑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简称特考、特种考试。法源依据是《公务人员考试法》第6条第2项。为中华民国政府因应特殊性质机关需要及照顾身心障碍者、台湾原住民族就业权益而比照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初等考试等一系列政府征才由考试院所办理台湾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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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消防署训练中心位于台湾南投县竹山镇社寮社区,紧邻竹山紫南宫,基地面积约109公顷,是目前亚洲规模最大、世界上第三大专业消防及防灾救灾实体训练基地。提供中华民国第一线紧急应变防灾、救灾人员教育训练,并协助中华民国考选部办理“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消防警察人员”录取人员及台湾警察专科学校消防安全科正期组一年级学生教育训练。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外交领事人员考试,简称外交特考或外特,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国家考试的一种,为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的三等考试项目之一。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也简称身障特考,是指由中华民国考选部为身心障碍者所专门举办的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最早于1996年7月开始办理。根据《公务人员任用法》规定,年满65岁即不得担任公务人员。身障特考属于一般性类科考试,不须实施体格检查,其考试等别分为二等、三等、四等和五等4种。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外交领事人员考试,简称外交特考或外特,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国家考试的一种,为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的三等考试项目之一。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为中华民国政府每年六月举行的重要台湾国家考试之一,简称一般警察特考,依据法规为《公务人员考试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等。取代过去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基层警察人员考试。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基层警察人员考试为中华民国曾经举行的临时性台湾国家考试之一,简称为“基层警察特考”或“基警特考”,依据法规为《考试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基层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等,现今由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取代。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基层警察人员考试为中华民国曾经举行的临时性台湾国家考试之一,简称为“基层警察特考”或“基警特考”,依据法规为《考试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基层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等,现今由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取代。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为中华民国政府每年六月举行的重要台湾国家考试之一,简称警察特考、警特,依据法规为《公务人员考试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等。
《试场规则》为中华民国诸如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及其他同性质台湾国家考试的应试规则,由考选部依《典试法》第21条规定订定并颁布于1989年。以《典试法》及《典试法施行细则》为法源的该规则,不但适用于台湾许多项国家考试,也多普遍引用于其他考试,如:指考、基测等。
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也简称地方特考,是指由中华民国考选部所专门举办的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录取人员是以“集中报名”但“分区录取、分区分发”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