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 编辑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通称公安消防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存在的一支公安现役部队,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佩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由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不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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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现役部队是曾编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而由公安机关领导或业务指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组成部分,包括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及其他计划单列单位,属于兵役制的公安警察。原先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是属于公安边防部队下的一个分警种,2013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力量脱离公安边防部队,划归国家海洋局管理。2018年,中国海警局划归武警总部指挥,正军级编制。
公安部消防局,即公安部七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设职能局。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序列,官兵佩挂武警警衔。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公安消防部队将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公安部消防局也随之纳入应急管理部管理,即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人员的等级、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替代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时期所使用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s: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并于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管理指挥人员设三等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设二等八级,消防员设三等八级。2018年1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5号,正式颁布消防救援衔的式样和佩带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人员的等级、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替代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时期所使用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s: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并于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管理指挥人员设三等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设二等八级,消防员设三等八级。2018年1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5号,正式颁布消防救援衔的式样和佩带办法。
公安部消防局,即公安部七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设职能局。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序列,官兵佩挂武警警衔。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公安消防部队将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公安部消防局也随之纳入应急管理部管理,即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人员的等级、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替代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时期所使用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s: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并于2018年10月27日起施行。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管理指挥人员设三等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设二等八级,消防员设三等八级。2018年1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5号,正式颁布消防救援衔的式样和佩带办法。
公安部消防局,即公安部七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设职能局。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序列,官兵佩挂武警警衔。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公安消防部队将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公安部消防局也随之纳入应急管理部管理,即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