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运动 编辑
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或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3年至1956年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的改造,主要包括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合称为“三大改造”,其目的是改变生产关系为社会主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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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社,即“集体农庄”,20世纪50年代中国大陆农业合作化运动产物,由初级社发展而来。是大规模、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土地一律归合作社所有,且完全按劳分配。在中共中央的号召下,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期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7.8%。
初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初级社是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产物,是高级社的初期形式。在这个阶段,农民根据土地改革时分配的土地产权入股合作社,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在按劳分配的同时,也按股份分配。是一种小规模、半私有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共中央的号召下,至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
初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初级社是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产物,是高级社的初期形式。在这个阶段,农民根据土地改革时分配的土地产权入股合作社,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在按劳分配的同时,也按股份分配。是一种小规模、半私有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共中央的号召下,至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
高级社,即“集体农庄”,20世纪50年代中国大陆农业合作化运动产物,由初级社发展而来。是大规模、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土地一律归合作社所有,且完全按劳分配。在中共中央的号召下,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期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7.8%。
初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初级社是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产物,是高级社的初期形式。在这个阶段,农民根据土地改革时分配的土地产权入股合作社,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在按劳分配的同时,也按股份分配。是一种小规模、半私有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共中央的号召下,至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
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是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决议。该文件是《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修改稿。决议推动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是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百科全书,选用176个材料,毛泽东亲自主持编辑,为之写了两篇序言和大量按语,于1956年1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名义由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