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军事化 编辑
准军事组织是组织结构、战术、训练程度和任务职责都高度军事化和专业化,但并不归属正规军名下的武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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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机动部队,简称机动部队,俗称蓝帽子,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总区行动部,是准军事化的防暴警察,防暴以外,主要责任为执行反罪恶巡逻、于大型活动中人群管理、维持内部保安、搜索及拯救及灾难支援等等。世界多国防暴警察经常派员到访香港取经,以警察机动部队作为首选标准机构。
特别任务连于1974年7月23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机动部队总部,为香港第一支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处理高危险性罪案、拯救人质、反恐、要员保护、侦测、搜索、执行水底、空中及特别行动,并且于灾难中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等。
海上特勤队于2008年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深圳海警局,为准军事化水上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处理水上严重罪案、反恐、打捞、搜查、水底搜索、处理爆炸品及潜水拯救等。海上特勤队是中国大陆第一支水陆两栖的特种警察部队,建立初期由香港警务处特别任务连训练。
要员保护组于1974年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保安部,为准军事化保镖,主要责任为执行要员保护任务,根据《国际公约》及《香港法例》,确保访问香港的“应受国际保护人物”的安全、自由及尊严受到保护。由要员在香港国际机场停机坪上踏出飞机舱的一刻起,要员保护组就需要作出保护,直至要员所乘坐的飞机航班离开香港领空为止。要员保护组为国际要员保护协会会员,各亚太区执法机构在检测其保护证人的管理效能时,皆以要员保护组作为首选的标准机构。
警察机动部队,简称机动部队,俗称蓝帽子,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总区行动部,是准军事化的防暴警察,防暴以外,主要责任为执行反罪恶巡逻、于大型活动中人群管理、维持内部保安、搜索及拯救及灾难支援等等。世界多国防暴警察经常派员到访香港取经,以警察机动部队作为首选标准机构。
特别任务连于1974年7月23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机动部队总部,为香港第一支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处理高危险性罪案、拯救人质、反恐、要员保护、侦测、搜索、执行水底、空中及特别行动,并且于灾难中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等。
人质救援队是隶属于美国联邦调查局联邦调查局重大事件响应组战术行动科辖下的一支反恐战术分队,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于1983年成立。功能为国家级的特种武器和战术部队分队,负责拯救人质、反恐、打击罪犯及恐怖分子、直升机操作及执行相关救援等各种任务。
机场特警组前称机场保安队,前身为特别行动队,于1977年11月14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新界南总区机场警区,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维持机场警区的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反恐、要员保护及灾难支援等。为了保护机场警区,机场特警组日常执行不同类型的高姿态巡逻,包括机动性巡逻、战术性巡逻、高空巡逻及反恐巡逻。
特别战术小队于2014年6月成立,于大型冲突时会被召唤增援,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机动部队总部,是准军事化的特遣队防暴警察,主要责任为大型事件中防暴、维持内部保安于情况被长久拖延以至失控,及警察机动部队行动被严重阻碍时才出动,以迅速的手法移除障碍,执行锁定及拘捕行动。
机场特警组前称机场保安队,前身为特别行动队,于1977年11月14日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新界南总区机场警区,为准军事化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维持机场警区的公共安全及航空安全、反恐、要员保护及灾难支援等。为了保护机场警区,机场特警组日常执行不同类型的高姿态巡逻,包括机动性巡逻、战术性巡逻、高空巡逻及反恐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