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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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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
崇文区
文化委员会提出,经崇文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布的区级
文物保护单位
。2010年
崇文区
同
东城区
合并为新的
东城区
后,已公布的北京市崇文区文物保护单位也成为新的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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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四合院
,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是
北京市崇文区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