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大麻 编辑
医用大麻是可用于医疗处方药大麻大麻素
1
相关
大麻医用大麻和娱乐性药物的合法性因国家而异,且就持有、销售、种植、医用和个人使用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的政策受到联合国在1961年的《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的《精神药物公约》和1988年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的影响。
杂交大麻,又译混合大麻,是一类将Cannabis sativa和Indica两个大麻属物种杂交而成的医用大麻或吸食大麻大麻,吸食大麻通常简称其为Hybrid。因为它的外观形态与药用效果皆结合了Cannabis sativa和Indica两个物种的特点,所以现在三大类娱乐用大麻Cannabis sativa、Indica与Hybrid中,Hybrid最受欢迎。
加州大麻控制局,原名加州医用大麻管制局,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消费事务部下属的一个机构,负责根据《医用大麻管制法》和《成人大麻使用法》管理医用大麻的开发、销售和使用。自2018年1月1日起,该机构也开始负责非医用大麻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该机构的首任领导是洛瑞·阿贾克斯于2017年2月上任,他被多个媒体戏称为“加州大麻沙皇”。
加拿大当局认定消遣以及医用大麻的大麻合法。 加拿大境内允许种植大麻。 2018年10月17日,加拿大大麻法生效,这使得加拿大成为继乌拉圭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将大麻以及大麻种植、持有、收购和消费合法化的国家。加拿大也是第一个将大麻合法化的七大工业国组织和二十国集团国家。
大麻是一种使用大麻属植物制成的药物,在医用大麻的国家被视为医疗用药,是使用雌性大麻属的花与毛状体晾晒制成的。主要分为寻常大麻、印度大麻和结合两者特点的杂交大麻
大麻医用大麻和娱乐性药物的合法性因国家而异,且就持有、销售、种植、医用和个人使用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的政策受到联合国在1961年的《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的《精神药物公约》和1988年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的影响。
大麻是一种使用大麻属植物制成的药物,在医用大麻的国家被视为医疗用药,是使用雌性大麻属的花与毛状体晾晒制成的。主要分为寻常大麻、印度大麻和结合两者特点的杂交大麻
大麻医用大麻和娱乐性药物的合法性因国家而异,且就持有、销售、种植、医用和个人使用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的政策受到联合国在1961年的《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的《精神药物公约》和1988年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的影响。
大麻是一种使用大麻属植物制成的药物,在医用大麻的国家被视为医疗用药,是使用雌性大麻属的花与毛状体晾晒制成的。主要分为寻常大麻、印度大麻和结合两者特点的杂交大麻
大麻是一种使用大麻属植物制成的药物,在医用大麻的国家被视为医疗用药,是使用雌性大麻属的花与毛状体晾晒制成的。主要分为寻常大麻、印度大麻和结合两者特点的杂交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