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面官 编辑
南面官,辽朝职官,采用“因俗而治”的统治政策,分北面官与南面官两个系统。因其南枢密院的官署设在皇帝牙帐之南,与北面官相对而言,以管理汉人州县赋税军马之事为主,也为招徕中原士人,即所谓“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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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思院,中国古代官署名称,宋太平兴国978年始置,隶属于少府监。南宋时期,因少府监并入工部,文思院改隶工部管理。主要负责金银工巧之物的制造、金采绘素装钿等工艺,以供宫廷所需的仪仗、器物、权量等物所使用。这一制度为同时期的辽国、金国所习,辽国南面官中设有大定府文思院,金国则设有文思署。明代,承袭宋代制度,于工部下设文思院。满清时期废除。
北面官,辽朝职官。北面官是契丹旧官制的发展,又称“国制”,用以专门统治契丹和其他游牧民族,掌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与专门负责汉族事务的南面官相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