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独立宣言 编辑
《印度尼西亚独立宣言》是苏卡诺和穆罕默德·哈达在1945年8月17日宣读的一份宣言,内容是宣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独立。虽然印尼独立的筹备进程已经在荷属东印度日占时期展开,不过在如何宣布独立的问题上,民族主义运动的领袖的意见并不一致。后来少壮派迫使苏卡诺和穆罕默德·哈达绕开日本占领地政府成立的独立准备委员会,在8月17日凌晨草拟独立宣言的文本,并于同日早上举行仪式,宣布印尼独立。之后民族主义者一方面要为新生的印尼共和国管制架构,另一方面又要抵抗试图重夺印尼的荷兰人,直至1949年荷兰人才愿意承认印尼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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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日占时期,也称印度尼西亚日占时期是指从1942年3月9日荷兰将东印度殖民地控制权移转给日本军队,直至1945年8月17日印尼独立准备委员会在8月17日正式对外发表“印尼独立宣言”为止,大日本帝国对苏门答腊、爪哇岛、小巽他群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马鲁古群岛及新几内亚西部的军事占领时期。
荷属东印度日占时期,也称印度尼西亚日占时期是指从1942年3月9日荷兰将东印度殖民地控制权移转给日本军队,直至1945年8月17日印尼独立准备委员会在8月17日正式对外发表“印尼独立宣言”为止,大日本帝国对苏门答腊、爪哇岛、小巽他群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马鲁古群岛及新几内亚西部的军事占领时期。
荷属东印度日占时期,也称印度尼西亚日占时期是指从1942年3月9日荷兰将东印度殖民地控制权移转给日本军队,直至1945年8月17日印尼独立准备委员会在8月17日正式对外发表“印尼独立宣言”为止,大日本帝国对苏门答腊、爪哇岛、小巽他群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马鲁古群岛及新几内亚西部的军事占领时期。
荷属东印度日占时期,也称印度尼西亚日占时期是指从1942年3月9日荷兰将东印度殖民地控制权移转给日本军队,直至1945年8月17日印尼独立准备委员会在8月17日正式对外发表“印尼独立宣言”为止,大日本帝国对苏门答腊、爪哇岛、小巽他群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马鲁古群岛及新几内亚西部的军事占领时期。
荷属东印度日占时期,也称印度尼西亚日占时期是指从1942年3月9日荷兰将东印度殖民地控制权移转给日本军队,直至1945年8月17日印尼独立准备委员会在8月17日正式对外发表“印尼独立宣言”为止,大日本帝国对苏门答腊、爪哇岛、小巽他群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马鲁古群岛及新几内亚西部的军事占领时期。
荷属东印度日占时期,也称印度尼西亚日占时期是指从1942年3月9日荷兰将东印度殖民地控制权移转给日本军队,直至1945年8月17日印尼独立准备委员会在8月17日正式对外发表“印尼独立宣言”为止,大日本帝国对苏门答腊、爪哇岛、小巽他群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马鲁古群岛及新几内亚西部的军事占领时期。
印度尼西亚驻泰国大使馆,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派在泰王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同时兼作该国对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的常驻代表处,馆址位于曼谷拉差贴威县内的碧武里路600-602号。印尼自荷属东印度时代的1947年起即已新辟驻泰办事处,当其印尼独立宣言后,又先后于1949年和1956年将驻馆级别升为公使馆和大使馆,并与泰国南部地区的驻宋卡总领事馆并打印尼在泰两大使领馆。
荷属东印度日占时期,也称印度尼西亚日占时期是指从1942年3月9日荷兰将东印度殖民地控制权移转给日本军队,直至1945年8月17日印尼独立准备委员会在8月17日正式对外发表“印尼独立宣言”为止,大日本帝国对苏门答腊、爪哇岛、小巽他群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马鲁古群岛及新几内亚西部的军事占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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