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管理也称渔政,是对野生渔场、自然水体和水库等水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的自然资源管理,目标是从可再生水生资源中产生可持续生物、社会及经济效益。渔业属于可再生资源,因为当中捕捞的生物一般每年生物盈余都过剩,通过合适的管理方法,能够在不影响未来生产力的情况下捕捞这些生物。 渔业管理采用保护渔场资源的方法,利用渔业学及预防原则,以促成可持续渔业。现代渔业管理通常属于政府体系,基于既定目标的适当管理规则,实施渔业检测、控制与监视。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说法,渔业管理暂时没有明确和普遍接受的定义。 然而,粮农组织使用并在其他地方大量引用的工作定义是:
过度开发,又称为过度捕捞,意指可收获的可再生资源到达报酬递减点,持续过度开发会导致该资源覆灭。本术语适用于自然资源,如:野生药用植物、牧地青草、狩猎、鱼群、森林和含水层等。
过度开发,又称为过度捕捞,意指可收获的可再生资源到达报酬递减点,持续过度开发会导致该资源覆灭。本术语适用于自然资源,如:野生药用植物、牧地青草、狩猎、鱼群、森林和含水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