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路 编辑
台湾农路,乃依据中华民国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路养护管理要点》第二条规定,指“农产及生产资材运输,路宽在六米以下,三米以上,未依公路法管理且由本会辅建或改善之农用道路”。分布于台湾本岛除台北市高雄市外各地区及琉球乡,独立于公路系统外。共5942条,总长度8550.3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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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道路在台湾可作为各都市计划区外、低易行性的道路统称,有时属于台湾乡道、台湾专用公路、台湾林道或台湾农路系统,亦有可能独立于各种道路系统之外,或属私人所有。国家机关主管之产业道路普遍见于山区及平原之农业区,通常由各乡镇公所或专责机关负责养护工作,如台北市产业道路由台北市政府产业发展局负责养护与整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