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改革 编辑
台湾金融改革,指的是政府对台湾的金融市场、机构、商品之管理方向和作法,提升金融监督管理的效能,积极推动改革业务;并透过调整利率或控制货币供给量等手段来影响经济景气的作法,还有扩大或减少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来影响经济活动的政策。
1
相关
三商银,又称“省属三商银”,是台湾银行界多年来的一个俗称,指的是台湾历史上最悠久的3家商业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彰化商业银行。这3家银行皆成立于台湾日治时期,并营运至今。在2001年开始的台湾金融改革政策之前,三商银皆由中华民国政府直接主导经营。精省前,三商银的最大股东皆为台湾省政府;精省后最大股东部分,第一银行为中华民国财政部、华南银行为台湾银行、彰化银行为民股的台新金控。虽然彰银的最大股东非官股,但财政部仍居第二大股东,但也因此产生政府与民间企业之彰化银行经营权问题;惟2021年达成条件,2022年6月2日台新金控申报转让,持股已降为7.41%,财政部重回彰银最大股东。
三商银,又称“省属三商银”,是台湾银行界多年来的一个俗称,指的是台湾历史上最悠久的3家商业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彰化商业银行。这3家银行皆成立于台湾日治时期,并营运至今。在2001年开始的台湾金融改革政策之前,三商银皆由中华民国政府直接主导经营。精省前,三商银的最大股东皆为台湾省政府;精省后最大股东部分,第一银行为中华民国财政部、华南银行为台湾银行、彰化银行为民股的台新金控。虽然彰银的最大股东非官股,但财政部仍居第二大股东,但也因此产生政府与民间企业之彰化银行经营权问题;惟2021年达成条件,2022年6月2日台新金控申报转让,持股已降为7.41%,财政部重回彰银最大股东。
二次金改案,于2010年在台湾发生的金融案件。前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及其妻子吴淑珍,被指控在第二次台湾金融改革期间,收受元大证券马志玲两亿元贿款,协助元大证券购并复华金控。这被视为是扁家弊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