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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是汉字文化圈国家使用的一种政府单位名称,在中国古代的三省六部制度中作为“六部”之下的分支部门。这种命名方式在现今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越南政府亦沿用,成为的内部组织单位。欧美国家的国务部门下辖机构有时也会被中译为“司”,此类单位包含英语的“Directorate”、“Department”或德语的“Abteilun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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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事,中国古代官职之一,在清朝,此官职配置于六部各、盛京五部、理藩院、太仆寺、宗人府。
王如,西晋时期流浪民众起义领袖。京兆新丰县人。年轻时是州府武吏,后遇流浪民众骚乱,至宛。西晋末,朝廷下令逼遣流民返回关中,他率众袭击遣送官兵,攻下襄城,关中流民纷起响应,一时拥众四、五万,自封大将军,领、雍二州牧,与晋军转战于汉水。永嘉六年,因严重缺粮,内部分裂,降于晋将王敦,后被杀害。
吏部司为吏部四之首,主管文官的散官授予、俸禄等级、赏赐、朝集等事务。主官为吏部郎中两员,以吏部员外郎两员为次官,属官有吏部主事等,另有楷书手等胥吏。金朝、元朝不设吏部司,明朝改为文选清吏司。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内设的一个职能
司封司,吏部官署名称,为吏部四之一。
司封司,吏部官署名称,为吏部四之一。
司封司,吏部官署名称,为吏部四之一。
司封司,吏部官署名称,为吏部四之一。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朝,隋文帝综合汉魏官制创立了五省六曹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因避杨忠讳,改中书省为内史省。唐朝基本上沿用了隋朝的制度,并有所补充和发展,使其中央集权体制更加完善,因避李世民讳,改民部为户部。宋朝承唐制,但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都己转移至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审官院等机构,三省六部有名无实。辽朝设官同于宋制。金朝自完颜亮以来只设一省六部,一省为尚书省,元朝在大多数时间内也只设一省六部,一省为中书省,而尚书省则只偶尔设置。明朝初年沿袭了元朝的一省六部,但于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此间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作过一些不同的调整和补充。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此外,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渤海国和朝鲜半岛的高丽王朝也设置三省六部的制度。越南在脱离中国独立之后,也模仿中国官制,设立了三省六部的官制。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内设的一个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