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尚书 编辑
吏部尚书,中国古代官名,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级长官,相当于今日的铨叙、人事部长、组织部长,雅称大冢宰,别名吏书、天官卿、六官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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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述,柳机之子,受父荫官,为太子亲卫。后娶杨阿五为妻,受开府仪同三司之位、担任内史侍郎。在皇婿之中被隋文帝器重,判兵部尚书事。后因父丧去职,复归后为给事黄门侍郎,袭爵建安郡公。仁寿年间,判吏部尚书事。柳述与杨素对立,杨素多受柳述侮辱。文帝重用柳述甚于杨。柳述任兵部尚书,参掌机密。柳述自称功绩不足,上表请皇帝辞退,文帝命他摄兵部尚书事。
徐阶,表字子升,号少湖,一号存斋,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是明代政治家、文学家及思想家,官至内阁首辅、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
高翻,字飞雀,汉族,渤海蓨县人,南北朝时期北魏官员,高欢的叔父。北燕吏部尚书、中书令高泰之曾孙。北魏宁西右将军高湖之孙。侍御史高谧之子。高树生之弟。
冢宰,官名。即太宰。西周置,位次三公,为六卿之首。《尚书》称:“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周王年幼时,冢宰代天子理政,所谓“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后代雅称吏部尚书
孙丕扬,表字孝叔,号立亭,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耀州富平县流曲镇南街人,明朝吏部尚书
申时行,表字汝默,号瑶泉,晚号休休居士,南直隶长洲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四十一年状元及第,累官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为内阁首辅。卒赠太师,谥文定。
余有丁墓是明万历年间太子太保、吏部尚书余有丁的墓葬,位于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境内,郭家峙村隐学山东坡,南北长200米,东西宽25米,2001年作为东钱湖石刻的一部分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至幼年是孤儿,被内臣李知审收为养子。沉静好学,能写文章。长大后,师事徐铉,善为诗文,辞华典雅。太平兴国初年举进士,初任将作监丞,通判鄂州。擢升为著作郎、直史馆。宋太宗征伐北汉太原府,命他督率泽州、潞州诸州粮草。官至右补阙、知制诰。太平兴国八年,转任比部郎中,为翰林学士,拜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雍熙元年,加给事中。朝议北伐契丹,李至上疏劝谏宋太宗慎重从事。太宗不听,举行雍熙北伐,雍熙三年,李至以目疾求解执政。秘阁建成后,李至奉命兼秘书监,总秘阁书籍。请购亡佚书籍,并请刊刻《二传》、《二礼》、《孝经》、《论语》七经。淳化五年,兼判国子监,总领校雠、刊刻七经疏。又推荐吴淑等勘正伪谬,与李沆一同裁处。至道元年兼太子宾客,授吏部尚书。宋真宗即位,拜工部尚书、参知政事。当时夏州李继迁叛乱,他主张灵州当弃,应当互市,安抚西夏。咸平元年,再以目疾求解去参知政事职务,于是授为武信军节度使。咸平三年,改知河南府。咸平四年,李至卒,赠侍中。李至哲学上倾向于老庄,提倡守静,守柔和知止求退。
谢安,表字安石,陈郡阳夏县人,东晋政治家,军事家。曾隐居东山,历任吴兴太守、侍中兼吏部尚书兼中护军、尚书仆射兼领吏部加后将军、扬州刺史兼中书监兼录尚书事、都督五州、幽州之燕国诸军事兼假节、太保兼都督十五州军事兼卫将军等职,死后追赠太傅,追封庐陵郡公。世称谢东山、谢安石、谢相、谢公。
周闵方直有父风。历任衡阳郡、建安郡、临川郡太守,侍中,中领军,吏部尚书,永和十一年吏部尚书周闵为尚书左仆射,领军将军王彪之为尚书右仆射。周闵加中军将军,转护军,领秘书监。去世后追赠金紫光禄大夫,谥号烈。周闵无子,以弟周颐长子周琳为嗣。周琳仕至东阳郡太守。周琳少子周文,骠骑咨议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