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 编辑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国家外交纲领性政策,由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于1953年底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并于1954年成为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关系,以及中缅关系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后来在措词上有过修改,与最初版本略有不同。该原则的现行完整表述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但西方/亲西方国家不承认此原则的部分内容"的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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