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缓风 编辑
蒲福氏风级是英国人弗朗西斯·蒲福于1805年根据对地面物体或海面的影响程度而定出的风力等级。按强弱,将风力划为“0”至“12”,共13个等级,即目前世界气象组织所建议的分级。后来到1950年代,随着人类的测风仪器持续发展进步,使量度到自然界的风实际上可以大大地超出了12级,于是就把风级扩展到17级,即共18个等级。不过,世界气象组织航海气象服务手册采用的分级只是0至12级,扩展的13至17级并非建议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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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天文台的定义,清劲风的定义是指风力达蒲福氏风级5级,即每小时31至40公里的风速。在澳门,蒲福氏风级6级及7级的风力分别称为“清劲”及“强劲” 。较清劲风力高一级的,是强风,而低一级的则是和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