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法院偷拍案 编辑
唐琳玲法院偷拍案是一宗旁听人士在香港法庭违规拍摄而被起诉的案件,事件发生于2018年5月,当事人是唐琳玲,35岁,化名唐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亦于2015年取得香港身份证,但属于有条件留港,并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同时持有港澳通行证。唐琳玲的家乡位于浙江绍兴,她报称因公务所以经常来往内地和香港。她的母语是普通话,但自称能说英语。唐琳玲因为在旁听审讯期间被发现在香港高等法院违规拍摄而被检控,并因为未能筹足5万港元保释金及虚报住址而被法庭下令拘捕,经审讯后,最终被判监7日,须支付讼费197,260港元,但唐至今未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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