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舞曲 编辑
圆舞曲,有别于贝多芬舒伯特布拉姆斯维也纳作曲家的严肃作品,它和“轻歌剧”可说是19世纪民主化社会中,为适应一般群众较通俗品味而形成的“轻音乐”;它们在维也纳的诞生、兴盛与衰竭,正好与整个19世纪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荣枯息息相关,了解其社会背景有助于对维也纳轻音乐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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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是一种以一定速度的快慢的节拍,主要是不同长短的音值和音调上的高低把它们组合到一起。例如,2/2拍就是强/弱,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嘭恰”,那么3/4拍是强/弱/弱,也就是“嘭恰恰”,我们常听到的圆舞曲大部分就都是3/4拍的了,4/4拍是强/弱/次强/次弱。节奏可以独立被欣赏,例如锣鼓演奏。节奏也可以成为旋律音乐的骨架。
我爱这蓝色的海洋》,原名《我守卫在海防线上》,是一首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文艺歌曲,创作于1971年,男中音歌唱家胡宝善作词,胡宝善、王川流作曲。时值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日成和柬埔寨诺罗敦·西哈努克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迎宾文艺晚会的风格作出指示“不但要有革命的激情,也要有革命的抒情”。作者遂将军歌曲风于以西方圆舞曲的作曲技巧相结合,以全新的意境和情感传唱开来,成为文化大革命时代少有的抒情歌曲之一。
黑龙江之波》,原为东西伯利亚第11步枪团军乐队指挥马克斯·阿韦列维奇·克尤斯于20世纪初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创作的一首圆舞曲,1944年经由军队作曲家弗・鲁勉采夫改编为合唱曲而得以在苏联内推广传唱,后经弗拉吉米尔・索柯洛夫再次改编后,与《蓝色多瑙河》、《多瑙河之波》齐名,成为世界著名圆舞曲合唱经典之一。
安东·迪亚贝利,奥地利作曲家,音乐出版商。出生于萨尔茨堡附近,从米歇尔·海顿学习。后移居维也纳,于1818年开办了出版公司。1823年,他创作了一首圆舞曲,并邀请当时51位著名作曲家参与创作变奏曲。贝多芬的《迪亚贝利变奏曲》即因此而成。他的出版事业非常成功,同时作为业余作曲家,他为钢琴和吉他也写了很多作品,今天主要作为教学使用。
爱德华·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也是老约翰·施特劳斯的幼子,家中昵称为“艾迪”。他和两位哥哥小约翰·施特劳斯和约瑟夫·施特劳斯共同努力,成就了维也纳的施特劳斯音乐王朝。而他整个家族支配了19世纪维也纳的轻音乐时代,为历任奥地利帝国和欧洲各国的帝皇公卿创作大量圆舞曲和波尔卡。
蓝色多瑙河,作品号为第314号,是奥地利作曲家小约翰·施特劳斯于1867年所创作的一首圆舞曲。这首歌与《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皇帝圆舞曲》并称为施特劳斯的三大圆舞曲,其中蓝色多瑙河最负盛名,成为了维也纳华尔兹的代名词。
约翰·巴普蒂斯特·施特劳斯,通常被称作约翰·施特劳斯一世或老约翰·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和约瑟夫·兰纳一起普及了圆舞曲,并为其儿子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卓越成就奠定了基础,被称为“圆舞曲之父”。他最著名的圆舞曲是《莱茵河女妖罗蕾莱》,而他最著名的作品却是《拉德茨基进行曲》。
维也纳森林的故事,作品325,是小约翰·施特劳斯于1868年创作的圆舞曲,于1869年6月在维也纳首演。这首曲子与“蓝色的多瑙河”一样,作为小约翰·施特劳斯的代表作品而深受大众喜爱。它和之前的第324号作品“电闪雷鸣波尔卡”为同时期作品。
约翰·巴普蒂斯特·施特劳斯,因与其父同名,故通常称为约翰·施特劳斯二世或小约翰·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以圆舞曲作品最为著名,如《蓝色多瑙河》。
奥斯卡·施特劳斯 ,奥地利作曲家。他原来的姓是Strauss,但他自己省略了一个字母S,以避免与施特劳斯家族混淆。先在柏林师从布鲁赫学习,后来回到维也纳。起先写作圆舞曲,后听从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建议转向轻歌剧创作,成为莱哈尔的重要竞争对手。1939年因纳粹上台,他流亡美国,晚年在好莱坞创作了一些电影配乐。他的作品以旋律优美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