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行政区划 编辑
塞内加尔全国划分为14个行政区,区下设45省,省下设103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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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喀尔区是塞内加尔面积最小但人口最多的一个塞内加尔行政区划,首府达喀尔也是该国首都。达喀尔区包含达喀尔及其位于非洲大陆最西部佛得角半岛的市郊地区。
考拉克区是塞内加尔的一个塞内加尔行政区划,首府考拉克是萨卢姆河的一座港口城市。该区接壤冈比亚,是达喀尔和班珠尔之间旅程的一个常见停留点。
科尔达区是塞内加尔南部的一个塞内加尔行政区划,首府科尔达,西临济金绍尔区,东接坦巴昆达区,南面与几内亚和几内亚比绍接壤,下设3省。
济金绍尔区是塞内加尔的一个塞内加尔行政区划,首府济金绍尔。济金绍尔区曾被称为下卡萨芒斯区。
法蒂克区是塞内加尔的一个塞内加尔行政区划,首府法蒂克。该区与冈比亚接壤。该区的海是大西洋
这是一个塞内加尔塞内加尔行政区划的人类发展指数列表,2016年的报告采用的是2015年的数据。
坦巴昆达区是塞内加尔东部的一个塞内加尔行政区划,首府坦巴昆达。
久尔贝勒区是塞内加尔的一个塞内加尔行政区划,首府久尔贝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