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政区 编辑
大行政区,简称大区,是指在1949年到1954年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下辖若干省、市,高于省级的中国一级行政区。当时全国共设立华北、西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六个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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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是指1966年3月17日至20日,在杭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通常简称“三月杭州会议”或“杭州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主持这次会议,重点强调开展学术批判。参与者有毛泽东、国家主席刘少奇、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以及各大行政区第一书记和中央有关负责人。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是1949年3月至1950年2月间存在的大行政区级别的人民政府,辖区即是中原行政区。它与华北人民政府、东北行政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在大解放区设立的政府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大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建制雏形。
中南行政区,简称中南大区、中南区,原名中原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49年成立的一个大行政区,1954年6月19日撤销,所属中国一级行政区由中央直辖。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是1949年3月至1950年2月间存在的大行政区级别的人民政府,辖区即是中原行政区。它与华北人民政府、东北行政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在大解放区设立的政府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大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建制雏形。
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是1949年3月至1950年2月间存在的大行政区级别的人民政府,辖区即是中原行政区。它与华北人民政府、东北行政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在大解放区设立的政府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大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建制雏形。
中南行政区,简称中南大区、中南区,原名中原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49年成立的一个大行政区,1954年6月19日撤销,所属中国一级行政区由中央直辖。
中南行政区,简称中南大区、中南区,原名中原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49年成立的一个大行政区,1954年6月19日撤销,所属中国一级行政区由中央直辖。
东北行政区,简称东北大区、东北区,是1949年成立的一个大行政区,大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前设立,1954年6月19日撤销,所属中国一级行政区由中央直辖。
东北行政区,简称东北大区、东北区,是1949年成立的一个大行政区,大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前设立,1954年6月19日撤销,所属中国一级行政区由中央直辖。
东北行政区,简称东北大区、东北区,是1949年成立的一个大行政区,大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前设立,1954年6月19日撤销,所属中国一级行政区由中央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