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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命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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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命不上诉,发生于1958年5月,起因为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
检察官黄向坚起诉
中国国民党
籍
南投县县长
李国桢
涉嫌贪渎,一审判无罪,检察官不服打算再上诉,竟遭到首席检察官延宪谅施压。延在公文上批下“奉命不上诉”而引发轩然大波。当时
台湾省议会
与
立法院
有人问:“奉谁之命?”答案是“奉自己之命”。此案后来在法庭上辗转多年,1964年4月20日,经台中高分院二审判决,李国桢一度判刑六个月,何西蹴处刑一年。最后李国桢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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