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影响力说 编辑
实质影响力说,中华民国法律术语,是中华民国法院对于贪污罪的定罪标准之一,它起源于最高法院于2010年对于陈水扁龙潭购地案的判决先例。最高法院在此案中新创理论,用来取代先前习用的“法定职权说”及“非主管监督图利罪”。一般以政务官职务为考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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