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 编辑
工会法是规范与工会有关事宜的基本法律,属于劳动法的一种。它可以指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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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是中华民国最基础的工会法,主要是“为促进劳工团结,提升劳工地位及改善劳工生活”而制定。民国纪年18年11月1日公布实施,现行修正版本2021年4月28日修正公布。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简称高教工会,于2012年2月18日依中华民国法律《工会法》成立之产业工会,成立初期以电子邮件邀请不少对高等教育环境与产业内劳动者权益有兴趣的老师加入,以全国高等教育产业单位与受雇者为组织对象,也积极参与支持或声援其他工会的活动。现任第四届理事长为南华大学应用社会学系副教授周平、秘书长为国立中正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陈尚志,但其会员主要仍是以公立大学教职员为主。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简称高教工会,于2012年2月18日依中华民国法律《工会法》成立之产业工会,成立初期以电子邮件邀请不少对高等教育环境与产业内劳动者权益有兴趣的老师加入,以全国高等教育产业单位与受雇者为组织对象,也积极参与支持或声援其他工会的活动。现任第四届理事长为南华大学应用社会学系副教授周平、秘书长为国立中正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陈尚志,但其会员主要仍是以公立大学教职员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