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总署 编辑
市政总署,是香港市政局的执行部门,于1960年至1985年3月31日由市政事务署新界市政署为新界提供服务,市政总署署长同时担当市政局首席执行官。市政总署服务的范围十分广泛,由文艺、康乐体育运动,以至环境卫生、社会福利等。市政总署的职责,现在由多个不同的部门承继,如民政事务局接管了文化、康乐及体育等,食物及卫生局则负责公众卫生、洁净服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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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安琪,常称蔡马安琪,香港香港公务员,曾担任黄大仙区民政事务专员及民政事务局高级顾问。她在1980年加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任职行政主任,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市政总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等多个部门任职。她在2014年于民政事务总署晋升至高级首席行政主任,从香港公务员退休前为黄大仙民政事务专员,及后亦一度担任民政事务局高级顾问。
市政局是1883-1999年的香港市政机构,自1936年起成员开始以民选方式产生。该局自1985年主管香港岛和九龙的食物卫生、文娱康乐两大政策,该等政策的决策权在民选组成的市政局,执行权在非选举产的官僚部门市政总署。1999年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欲收回该等决策权,新成立官僚部门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市政局于同年12月31日被废除,史料常称“杀局”。废除后,香港区议会仅继承了其咨询权和拨款权,但无权决策。
霍罗兆贞,金紫荆星章,大英帝国勋章,太平绅士,前香港公务员,1962年毕业于香港大学,同年9月加入香港殖民地时期政务职系。于1996年6月晋升司级官员。霍罗兆贞服务政府超过35年,曾调任多个不同部门,包括劳工处、社会褔利署、前香港行政会议及香港立法会两局事务科、前总务科、民政事务总署及市政总署。亦曾先后担任前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及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秘书长。1983年至1987年被借调廉政公署,出任社区关系处处长。1992年至1994年出任劳工处处长,1994年9月至1999年9月任卫生褔利司、卫生福利局局长。霍罗兆贞被视为手袋党成员,与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关系密切,其后转往新民党担任顾问专责民生事务。
市政局是1883-1999年的香港市政机构,自1936年起成员开始以民选方式产生。该局自1985年主管香港岛和九龙的食物卫生、文娱康乐两大政策,该等政策的决策权在民选组成的市政局,执行权在非选举产的官僚部门市政总署。1999年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欲收回该等决策权,新成立官僚部门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市政局于同年12月31日被废除,史料常称“杀局”。废除后,香港区议会仅继承了其咨询权和拨款权,但无权决策。
坚尼地城焚化炉曾是香港四大焚化炉之一,位于坚尼地城西部,由市政总署负责运作。为了避免空气污染邻近民居,香港政府于1993年停用该垃圾焚化炉。坚尼地城焚化炉的烟囱引人注目,曾经成为该区的一个地标。焚化炉毗邻招商局的货仓和码头、域多利亚公众殓房、坚尼地城巴士总站、坚尼地城屠房和东华痘局遗址等。
黄志光,银紫荆星章,香港香港公务员,曾出任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运输署署长、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保险业监理处及元朗区民政事务专员。他在1979年离开太古集团加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任职政务主任,直至2015年离任公务员,官至首长级甲级政务官。他除了曾在布政司署、市政总署、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处等多个部门任职外,亦曾被港府借调至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任职,更一度兼任首席执行官。
马安琪,常称蔡马安琪,香港香港公务员,曾担任黄大仙区民政事务专员及民政事务局高级顾问。她在1980年加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任职行政主任,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市政总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等多个部门任职。她在2014年于民政事务总署晋升至高级首席行政主任,从香港公务员退休前为黄大仙民政事务专员,及后亦一度担任民政事务局高级顾问。
市政局是1883-1999年的香港市政机构,自1936年起成员开始以民选方式产生。该局自1985年主管香港岛和九龙的食物卫生、文娱康乐两大政策,该等政策的决策权在民选组成的市政局,执行权在非选举产的官僚部门市政总署。1999年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欲收回该等决策权,新成立官僚部门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市政局于同年12月31日被废除,史料常称“杀局”。废除后,香港区议会仅继承了其咨询权和拨款权,但无权决策。
市政局是1883-1999年的香港市政机构,自1936年起成员开始以民选方式产生。该局自1985年主管香港岛和九龙的食物卫生、文娱康乐两大政策,该等政策的决策权在民选组成的市政局,执行权在非选举产的官僚部门市政总署。1999年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欲收回该等决策权,新成立官僚部门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市政局于同年12月31日被废除,史料常称“杀局”。废除后,香港区议会仅继承了其咨询权和拨款权,但无权决策。
霍罗兆贞,金紫荆星章,大英帝国勋章,太平绅士,前香港公务员,1962年毕业于香港大学,同年9月加入香港殖民地时期政务职系。于1996年6月晋升司级官员。霍罗兆贞服务政府超过35年,曾调任多个不同部门,包括劳工处、社会褔利署、前香港行政会议及香港立法会两局事务科、前总务科、民政事务总署及市政总署。亦曾先后担任前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及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的秘书长。1983年至1987年被借调廉政公署,出任社区关系处处长。1992年至1994年出任劳工处处长,1994年9月至1999年9月任卫生褔利司、卫生福利局局长。霍罗兆贞被视为手袋党成员,与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关系密切,其后转往新民党担任顾问专责民生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