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希贤,男,福建永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于1979年12月29日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通过的《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s: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而成立,此前广东省革命委员会行使广东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双重职能。
薛光军,原名薛正华,男,山东胶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于1979年12月29日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通过的《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s: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而成立,此前广东省革命委员会行使广东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双重职能。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为生产建设兵团,是以垦植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的屯垦戍边部队,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建制,受广州军区和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机关驻广东省海口市。
中共广东区委军委旧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的一间中华民国的纪念建筑兼骑楼,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90号。这座建筑建于1922年。1924年中共广东区委军委成立时,曾经在广州文明路一带办公。1926年5月至1927年4月间搬到万福路190号的二楼办公,当时周恩来、邓颖超、聂荣臻等各级中共领导都在此办公居住。1979年12月由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刘继发,广东三水人,广州重型机械厂工人,“红旗派”及工革联、工代会负责人。1968年2月任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后为中共广东省委委员。1977年7月12日和17日,省委、省革委会,广州市委、市革委会组织广州省、市机关一百万人在中山纪念堂及各分会场召开揭发四人帮及刘继发、梁锦棠大会。张根生代表省委分别宣布中共中央对二人停职审查。 1982年11月5日,广东省委纪委发文开除其党籍。1983年5月14日,广东省政府发文撤销其一切行政职务。
刘兴元,原名刘维芳,男,汉族,山东莒南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政委、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委第一书记、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委第一书记。
韦国清,原名韦邦宽,男,壮族,广西东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上将。韦国清参加百色起义,历任红七军连长,瑞金工农红军学校军事教员,中共红军大学总支书记,干部团特科营营长,教导师特科团团长,参加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总部随营学校校长,抗大第一分校训练部部长、副校长兼教育长,八路军山东纵队陇海南进支队政治委员、八路军第5纵队第3支队政治委员,新四军第三师第九旅政治委员,旅长,新四军第四师副师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山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司令员,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苏北兵团司令员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驻越南民主共和国军事顾问团团长,公安军副司令员,广西省省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中共广西区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二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广州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总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军委副秘书长等职。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为生产建设兵团,是以垦植橡胶等热带作物为主的屯垦戍边部队,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建制,受广州军区和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机关驻广东省海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