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法 编辑
引渡法是指两个不同司法体系在犯人或嫌疑犯的移送法规及执法互助程序。“引渡”是指一个司法管辖区,应外地请求,将正处在自己领土之内而受到该外地通缉或判刑的人,移交给该外地审判或处罚。通常两司法辖区之间要签有引渡条约或协议方可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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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澳门人身保护令案,申请人甲,姓名并未公开,答辩人为澳门检察院。2008年2月8日,甲为被澳门司法警察局扣留的胞姊乙入禀澳门终审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称该拘留为非法。但因警方已于2月7日将乙移交予珠海市公安局,法院以嗣后无用为由,宣告诉讼程序消灭。判词引用同一法院于2007年的裁判,认定未有为此订立特别法之先,将逃犯移交内地的行为不合法,“这些行为违背公正,动摇法治,影响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威望。”事件成为法学者关注澳门与内地未订立引渡法制度时引用的案例。
法律互助协定又称司法互助协议、司法合作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管辖区域互相订立的条约,目的是请求他方协助取得犯罪或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银行记录、商业记录、电邮内容、传真文件和自白供词等,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或检察官侦查犯罪之用。狭义的司法互助通常仅着重于司法程序其中的一个或数个环节,像是《引渡法》、《跨国移交受刑人协议》等;广义的司法互助则会含括完整的程序机制,诸如诉讼案件资讯分享、证据取得、移交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受刑人至本国审判或执行刑罚,以及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等等。
法律互助协定又称司法互助协议、司法合作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管辖区域互相订立的条约,目的是请求他方协助取得犯罪或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银行记录、商业记录、电邮内容、传真文件和自白供词等,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或检察官侦查犯罪之用。狭义的司法互助通常仅着重于司法程序其中的一个或数个环节,像是《引渡法》、《跨国移交受刑人协议》等;广义的司法互助则会含括完整的程序机制,诸如诉讼案件资讯分享、证据取得、移交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受刑人至本国审判或执行刑罚,以及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等等。
法律互助协定又称司法互助协议、司法合作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管辖区域互相订立的条约,目的是请求他方协助取得犯罪或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银行记录、商业记录、电邮内容、传真文件和自白供词等,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或检察官侦查犯罪之用。狭义的司法互助通常仅着重于司法程序其中的一个或数个环节,像是《引渡法》、《跨国移交受刑人协议》等;广义的司法互助则会含括完整的程序机制,诸如诉讼案件资讯分享、证据取得、移交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受刑人至本国审判或执行刑罚,以及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等等。
法律互助协定又称司法互助协议、司法合作协定,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管辖区域互相订立的条约,目的是请求他方协助取得犯罪或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银行记录、商业记录、电邮内容、传真文件和自白供词等,作为法院审理案件或检察官侦查犯罪之用。狭义的司法互助通常仅着重于司法程序其中的一个或数个环节,像是《引渡法》、《跨国移交受刑人协议》等;广义的司法互助则会含括完整的程序机制,诸如诉讼案件资讯分享、证据取得、移交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受刑人至本国审判或执行刑罚,以及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