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逼卖淫 编辑
强迫卖淫,像是俗称的逼良为娼,是指强迫手段要他人成为性工作者,是一种性剥削。多数是指使用非法的手段如暴力恐吓等强制性剥削他人。甚至有些是把儿童掳走以进行性剥削。词汇“强迫卖淫”出现在国际人道主义公约中,但没有得到足够的认识,在应用中得不到持续。“强迫卖淫”指代一方当事人用胁迫的手段与另一方当事人卖淫。这样就区别了性交易与强迫卖淫之间的区别,开放社会基金组织称:“性工作是经过同意的成人行为,自愿买卖性服务并不是对人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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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贩卖人口、强迫劳动和强逼卖淫的主要来源国,也是重要的过境国和目的地国。来自中国大陆的妇女和儿童被贩卖到非洲、欧洲、拉丁美洲、中东和北美地区,而被贩卖到台湾、泰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的人则在当地主要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来自缅甸、越南、蒙古国、苏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和加纳的妇女和儿童被贩卖到中国后,主要也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贩卖人口、强迫劳动和强逼卖淫的主要来源国,也是重要的过境国和目的地国。来自中国大陆的妇女和儿童被贩卖到非洲、欧洲、拉丁美洲、中东和北美地区,而被贩卖到台湾、泰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的人则在当地主要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来自缅甸、越南、蒙古国、苏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和加纳的妇女和儿童被贩卖到中国后,主要也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贩卖人口、强迫劳动和强逼卖淫的主要来源国,也是重要的过境国和目的地国。来自中国大陆的妇女和儿童被贩卖到非洲、欧洲、拉丁美洲、中东和北美地区,而被贩卖到台湾、泰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的人则在当地主要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来自缅甸、越南、蒙古国、苏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和加纳的妇女和儿童被贩卖到中国后,主要也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贩卖人口、强迫劳动和强逼卖淫的主要来源国,也是重要的过境国和目的地国。来自中国大陆的妇女和儿童被贩卖到非洲、欧洲、拉丁美洲、中东和北美地区,而被贩卖到台湾、泰国、马来西亚和日本的人则在当地主要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来自缅甸、越南、蒙古国、苏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印度尼西亚、尼泊尔、巴基斯坦和加纳的妇女和儿童被贩卖到中国后,主要也从事被严重剥削的性工作和被强迫的高强度体力劳动。